大多數人都認為我們要“為”孩子負責,因為孩于從一出生就是完全依賴我們的,這樣的想法在嬰兒時期還算說得通,可是隨著孩子年齡的增大,他們開始有自己的想法,他們開始能夠為自己做決定了,并且他們會越來越熟練地行使這項權利。
這時,矛盾就出現了,孩子的選擇就是與我們的要求不一樣。這就是我們在教養上感到挫敗的原因。他們無論是在家里還是在公共場合都選擇大哭大鬧,他們選擇不起床不吃飯不洗手不關電視,他們選擇違反約定。這時我們就要改變“為”孩子負責的想法,我們要對孩子負責。這兩點有什么不一樣嗎?
幫助孩子收拾爛攤子,并要求他按照你的規定行事。因為如果這個時候,我們還是抱著“為”孩子負責的想法,那就意味著你必須趕緊想辦法來確保他們做出正確的選擇,你必須使用一切辦法讓孩子能夠技照你的標準進行思考、感覺、表現。而對孩子負責,則是給孩子一個改正的機會,但并不剝奪他獨立思考、獨立選擇的權利。對于大哭大鬧時,想要收拾孩子惹下的爛攤子而選擇責罵他或者不管他,只會讓他更來勁兒。通過哭鬧來引起父母的注意,而且他發現哭鬧對您起作用,他就一定會不斷哭鬧下去。其實每一次哭鬧都是改正孩子不良行為的最好時機。我們要引導孩子學會用哭鬧以外的方式來解決事情。哭鬧是可以制止的,不用大動肝火,只要你能控制好自己,就能引導好孩子。當你的孩子哭鬧時,你可以把這看作是改正孩子不良行為的好機會,但前提是你的回應方式能夠明確地告訴孩子應該如何做。父母需要敏銳的能力來預感孩子可能要發生的哭鬧行為,并用合理的后果來的孩子做預告。當然如果孩子沒有及時遵守,就要在第一時間用預告的后果回應哭鬧。這個方法的含義是,只要孩子哭鬧,他就會與他的不當行為所產生的后果撞個正著。例如在公共場所行為不當的合理后果,就是你立刻帶他/她回家,而且不和他/她理論。事實上自己能執行的后果,是最有效的。你越早開始使用合理的后果,你和孩子之間的問題就會越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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