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在孩子小的時候擁有最終決定權。因為孩子大多數時候會反對一些規矩,那你就必須負起責任,為孩子的長遠利益打算。在規矩限制范圍內,孩子有完全自由告訴孩子如果他遵守規矩,他會得到哪些好處,用積極的語言告訴他可以做的事情,鼓勵并支持孩子在允許的范圍內找到合適的行為方式。
比如你規定孩子不能喝冷飲,但是他可以要一杯熱果汁。違背了規矩,孩子將受到預先講好的懲罰,讓孩子知道有好的結果,也有壞的結果。一定要向孩子預告壞結果,并確保這些壞結果是自己能夠實施的,而不是說說而已。比如有的父母在孩子破壞規矩后,經常說幾句狠話來警告孩子:“看我不打你一頓”“你就等著挨揍吧”。這些話沒有任何實際意義。相反“因為你的調皮,你今天晚上的電視時間將被取消”“你破壞了我們之間的約定,你明天將負責打掃衛生同”,這樣講出實際后果更能對孩子產生影響。對孩子被告知的后果之后,要給孩子提供選擇,要把好結果的放在后面,并加強語氣,因為這樣更可以激勵人,比如;“你是想自己去臥室大嚷大叫呢,還是在這里和我們吃飯?”在執行規矩實施后果時,一定要對事不對人,表明你只是在維護規矩。
因此父母要就事論事、語氣鎮定平和,不要情緒化,肩并肩對孩子說后果更有效。避免使用“懲罰”“紀律”這類詞語,這很容易讓孩子感覺父母在施威,制造“父母贏了,孩子輸了”的織圍。有時候還是會出現“孩子贏了,父母輸了”的情況,孩子非常不高興,挑戰你的極限,你要堅持到不能堅持為止。規矩越少越能發揮功效,規矩不能墨守,也不是規矩越多越好,相反簡潔有力的規矩更能發揮作用。比如在吃飯方面,你如果事無巨細,連吃多少飯粒都要幫孩子確定出一個數目,那肯定會引起孩子反感,而且也不切合實際。找出孩子行為舉止中最重要的幾個方面進行規定,會讓孩子更有目標。
還有一點值得父母注意,就是在制定規則的時候一定要重視爸爸的作用,甚至不妨把制定規則的責任交給父親。父親有很強的規則性,會給孩于權威感、紀律感和約束感。因此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家威廉,波拉克說:“在沒有父親的情況下,缺乏對孩子的紀律監督和管理,孩子的成長將會出現坎坷,沒有父親的指導和帶領,孩子會常常出現各種暴力行為和其他各種反社會行為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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